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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专业(专科)专业规则

2009年12月11日 QQ152029
 
 

管理学科公共管理类

行政管理专业(专科)专业规则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学历层次、学制):专科,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相应学历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必需的行政管理知识,熟悉行政管理规范,了解一些相关的管理知识,重点面向基层的应用型行政管理专门人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6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实践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9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9学分。

(1)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入学指南、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英语Ⅰ(1)、英语Ⅰ(2)

(2)选修课: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Ⅱ(1)、英语Ⅱ(2)、大学语文。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4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4学分。

统设必修课:公共行政学、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基础。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21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0学分。

(1)统设必修课:行政组织学、办公室管理、个人与团队管理、应用写作(汉语)、监督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2)选修课:组织行为学、西方行政制度、秘书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务员制度讲座等。

4.专业拓展课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2学分。

选修课:公共关系学、西方经济学、社会学概论、普通逻辑学、中国政治制度史、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艺术欣赏、科学发展简史、简明中国古代史、法学概论等。

5.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毕业最低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本专业实践课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中央电大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8.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9.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9学分

专业基础课:14学分

专业课:26学分

专业拓展课:8学分

通识课:2学分

实践课:8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6学分。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67学分,各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之和为44学分。

五、课程说明(参照本专业教学计划文字说明中的课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