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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专科)专业规则2009年12月11日 QQ15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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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科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专业(专科)专业规则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专科,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为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面向基层的应用型高等英语人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6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实践课。 三、课程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教育、商务两个专业方向。 (一)英语专业教育方向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学分。 (1)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入学指南、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2)选修课:大学语文。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42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52学分。 (1)统设必修课:英语学习指南、综合英语(1)、综合英语(2)、综合英语(3)、英语听力(1)、英语听力(2)、英语听力(3)、英语阅读(1)、英语阅读(2)、英语阅读(3)、英语口语(1)、英语口语(2)、英语口语(3)、英语语法、英语写作基础。 (2)选修课:英语语音、综合英语(4)、英语听力(4)、英语阅读(4)、英语口语(4)等。其中,英语语音与综合英语(4)在实施性专业规则中应定义为必修课。 3.专业课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英语专业英语专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4学分。 选修课:英语教学法、现代教育技术基础。其中,英语教学法在实施性专业规则中应定义为必修课。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4学分。 选修课:英语国家概况(1)、英语国家概况(2)、英美文学选读、翻译(1)、翻译(2)、英语报刊选读、旅游英语(1)、旅游英语(2)、文秘英语、饭店英语、外贸英语、外贸英语函电、闽文化(外语版)、英语TEM(4)、影视英语等。 5.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毕业最低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本专业实践课包括社会调查(英专)和毕业专项设计(英专),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中央电大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8.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9.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二)英语专业商务方向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学分。 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入学指南、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等。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42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52学分。 (1)统设必修课:英语学习指南、综合英语(1)、综合英语(2)、综合英语(3)、英语听力(1)、英语听力(2)、英语听力(3)、英语阅读(1)、英语阅读(2)、英语阅读(3)、英语口语(1)、英语口语(2)、英语口语(3)、英语语法、英语写作基础。 (2)选修课:英语语音、综合英语(4)、英语听力(4)、英语阅读(4)、英语口语(4)等。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0学分。 选修课:商务交际英语(1)、商务交际英语(2)、商务英语写作、商务英语基础(1)、商务英语基础(2)、商务英语阅读、外贸英语。其中,商务交际英语(1)、商务交际英语(2)、商务英语写作在实施性专业规则中应定义为必修课。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0学分。 选修课:英语国家概况(1)、英语国家概况(2)、英美文学选读、翻译(1)、翻译(2)、英语翻译基础、英语报刊选读(注)、旅游英语(1)、旅游英语(2)、文秘英语、饭店英语、外贸英语函电、闽文化(外语版)、英语TEM(4)、影视英语等。其中翻译(1)、翻译(2)、英语翻译基础为相似课程。 5.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毕业最低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本专业实践课包括社会调查(英专)和毕业专项设计(英专),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中央电大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8.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9.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果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10.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3学分 专业基础课:教育方向48学分;商务方向42学分 专业课:教育方向4学分;商务方向12学分 专业拓展课:教育方向4学分;商务方向4学分 通识课:2学分(不低于2学分) 实践课:8学分 本专业教育方向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6学分,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69学分,各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之和为45学分。 本专业商务方向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6学分,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71学分,各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之和为45学分。 五、课程说明(参照本专业教学计划文字说明中的课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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