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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专业(本科)专业规则2009年12月11日 QQ15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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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科教育学类 小学教育专业(本科)专业规则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21世纪小学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的,可从事小学教育教学的高等应用型专业人才。具体要求: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高尚的人格、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精神。 2. 具有较为宽广、扎实的文化科学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系统的教育理论和小学教育的基本规律,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和动态;除了精通一门学科的教学能力之外,同时能从事多学科的教学;具有一定的小学教育管理能力和小学教育研究能力,以及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健康的审美观点和综合实践活动能力。 学位目标: 本专业为与上海师范大学合作办学的专业,具有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证书的资格。目标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2.完成本科开放教育专业规则规定的教学内容,修满专业规则规定的学分,完成各教学环节,获得毕业资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3.达到学位申请要求(规则)。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实践课、补修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1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8学分。 (1)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入学指南、英语Ⅱ(1)(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2)选修课:学位论文指南、英语Ⅲ(1)(2)。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4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7学分。 (1)统设必修课:现代教育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心理专题、比较初等教育。 (2)选修课:教育哲学、教育简史、教育社会学、初等教育改革与发展。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21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7学分。 (1)统设必修课:人类与社会、科学与技术、汉语通论、数学思想与方法、小学语文教学研究、小学数学教学研究。 (2)选修课:哲学引论、教学设计、艺术学概论、中国古代诗歌选读、少年儿童文学、应用概率统计、小学英语教学研究、小学科学教学研究、小学社会学教学研究、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班级管理、中国文学简史、外国文学简史、文学作品选读、演讲学、文学概论、修辞学、形式逻辑、数学简史、初等数论基础、组合数学初步、应用数学初步、小学数学案例教学、初等数论统计等。 各省级电大在制定实施性专业规则时应将哲学引论、教学设计、艺术学概论设为省必修。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3学分。 选修课:外国美术史、中国美术简史、美术作品欣赏、音乐修养基础、音乐名家名曲、交响音乐赏析、思想品德修养、德育论、体育与健康、多媒体课件制作与应用、文献检索与应用、学习心理学、影视鉴赏。 5.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教育实践和毕业论文,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补修课 补修课程是指在注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补修课程统一使用中央电大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中央电大推荐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本专业(方向)需补修的课程是:小学儿童教育心理学、教育研究方法、现代教师学导论,共12学分。 8.本专业学位外语、学位论文指南为学位课程,申请学位的学生必修。 9.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中央电大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10.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11.哲学引论、教学设计、艺术学概论为原教学计划的限选课程。地方电大在制定实施性专业规则时,应将上述三门课程纳入省必修课范围。 12.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11学分 专业基础课:14学分 专业课:30学分 专业拓展课:0学分 通识课:2学分(不低于2学分) 实践课:8学分 补修课:12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需补修的学生为71+12学分)。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65学分(需补修的学生为65+12学分),各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之和为46学分。 本专业学位申请规则: 1.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其他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 2.经与上海师范大学学位办商定,自2006年起须通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中心组织的由北京市学位办统一命题的成人学位外语测试,成绩合格。 3.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并通过答辩,成绩在良(含良)以上。 4.通过毕业审核。 五、课程说明(参照本专业教学计划文字说明中的课程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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