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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本科)专业规则说明

2009年12月11日 QQ152029
 
 

文学科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专业(本科)专业规则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对象为已具有英语大专毕业水平的成人学生。通过学习,达到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的水平,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够从事翻译、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应用型高等英语专业人才。

学位目标:英语学士学位(教育方向:北京语言大学;商务方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实践课、补修课。

三、课程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教育、商务两个专业方向。

(一)英语专业教育方向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5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2学分。

1)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入学指南、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2)选修课:学位论文指南,共7学分。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36.5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8.5学分。

1)统设必修课:高级日常英语、高级休闲英语、高级职业英语、高级时事英语、高级英语写作、跨文化交际、英语综合实践、变化中的英语、文学英语赏析。

2)选修课:成功指南(1)、成功指南(2)、高级英语阅读(1)、高级英语阅读(2)、高级英语阅读(3)、高级英语阅读(4)商务谈判实务、翻译。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8学分。

1)选修课程中英语教学法(1)、英语教学法(2)在实施性专业规则中定义为省必修课程。

2)选修课:成功指南(3)、语言与应用语言学、新时代交互英语。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7学分。

选修课:英语国家概况(1)、英语国家概况(2)、英语报刊选读、翻译理论与实践(口译)、翻译理论与实践(笔译)、VOA英语、BEC教程、商务英语(上)、商务英语(下)、商务英语会话、商务英语选读、商务英语应用文写作、外贸出口制单、外贸实务流程、商务谈判、西方文明史、日语(1)、日语(2)、日语(3)、法语(1)、法语(2)、法语(3)、俄语(1)、俄语(2)、俄语(3)。

5.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本专业综合实践为教学实践设计,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补修课

补修课程是指在注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补修课程统一使用中央电大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中央电大推荐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本专业需补修的课程是:英语语法、英语Ⅲ(1)、英语Ⅲ(2),共10学分。

8.本专业学位论文指南为学位课程,申请学位的学生必修。

9.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中央电大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10.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11.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二)英语专业商务方向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5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2学分。

1)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入学指南、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2)选修课:学位论文指南。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36.5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6.5学分。

1)统设必修课:高级日常英语、高级休闲英语、高级职业英语、高级时事英语、高级英语写作、跨文化交际、英语综合实践、变化中的英语、文学英语赏析。

2)选修课:成功指南(1)、成功指南(2)、高级英语阅读(1)、高级英语阅读(2)、高级英语阅读(3)、高级英语阅读(4)。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8学分。

1)选修课程中商务英语(上)在实施性专业规则中定义为省必修课程。

2)选修课:成功指南(3)、商务英语(下)、商务英语会话、商务英语选读、商务英语应用文写作、外贸出口制单、外贸实务流程、商务谈判。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7学分。

选修课:语言与应用语言学、英语教学法(1)、英语教学法(2)、英语国家概况(1)、英语国家概况(2)、英语报刊选读、翻译理论与实践(口译)、翻译理论与实践(笔译)、VOA英语、BEC教程、西方文明史、日语(1)、日语(2)、日语(3)、法语(1)、法语(2)、法语(3)、俄语(1)、俄语(2)、俄语(3)。

5.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本专业综合实践为实用商务项目设计,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补修课

补修课程是指在注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补修课程统一使用中央电大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中央电大推荐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本专业需补修的课程是:英语语法、英语Ⅲ(1)、英语Ⅲ(2),共10学分。

8.本专业学位论文指南为学位课程,申请学位的学生必修。

9.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中央电大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10.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11.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5学分

专业基础课:36.5学分

专业课:8学分

专业拓展课:3学分

通识课:2学分(不低于2学分)

实践课:8学分

补修课:10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需补修的学生为7110学分),最低学习时限不少于二年半。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62.5学分(需补修的学生为63.510学分),各模块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之和为41.5学分。

本专业学位申请的规则按学位合作院校的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五、课程说明(参照本专业教学计划文字说明中的课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