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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2009年05月15日 院务办 |
大事记 一、大事记的概念 大事记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记载自己重要工作活动或自己辖区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的一种应用文体。 作为一种公务文书,大事记忠实地记载着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重要工作活动和重大事件,因此,它首先可以为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总结、工作检查、工作汇报、工作统计和上级机关掌握面上情况提供系统的、轮廓性的材料。其次,大事记具有史料价值,可以起到录以备查的作用。 二、大事记的分类 根据制文机构职权范围的不同,大事记可以分为:世界大事记; 全国大事记; 地区大事记; 部门大事记; 单位大事记等; 根据制文机构性质的不同,大事记可以分为:党政组织大事记; 国家行政机关大事记; 社会团体大事记; 企业或事业单位大事记等; 根据记载内容、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综合性大事记; 专题性大事记; 根据时间跨度的不同,可以分为:古今大事记; 断代大事记; 年度大事记; 季度大事记; 每月大事记; 每旬大事记; 每周大事记; 每日大事记等。 三、大事记的格式、内容和写法 大事记的格式单一、固定,由标题和主体两部分组成。 标题。 主要有这样几种形式: 由制文单位、事由和文种构成,如《中国医学大事记》; 由制文单位和文种构成,如《××人民政府大事记》; 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解放以后中国科技发展大事记》; 由制文单位、时间和文种构成,如《××市人民政府八月份大事记》等。 主体。 一般由时间和事件两部分组成。 时间按年、月、日的顺序依次排列;事件是指重要工作活动和重大事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所产生的重大反响和出现的重大问题; 机构设置、体制变动、重要人事调动等机构和组织变动情况; 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包括内务和外事活动; 上级到本地区、本部门参加重大活动,或检查、指导工作并作出重大决策或重要部署、指示等; 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或重大事件等。 六、大事记录的范围 (一)属大事、要事的记录范围 1.人事变动事。包括:本地区和本机关批准的主要领导人的任免、调动;本机关所属干部的重要奖励、处分、离休、退休和逝世等事。 2.组织变动事。包括:本地区和本机关批准的机构的成立、撒销、合并;本机关及所属下级名称的更改、职权范围的调整、内部组织机构的变更、办公地址的迁移,人员编制增减等事. 3.其他事。包括:本地区、本机关之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在本地区、本机关发生的影响,以及本地区、本机关发生的重大社会动态、事故;气象的重大变化,以及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与善后处理等事。 (二)属日常重要工作或活动的记录范围 1.上级对本级重要领导工作活动。包括:上级对本级的工作活动重要的书面或电话指示、指导;领导人亲临视察、检查以及提出的主要意见;上级发来的重要文件以及文件的主要精神是什么等.2.本级重要领导工作活动。包括:对上级重要指示、指导、意见、精神的贯彻情况;本级机关发出的重要文件;重要决策和决议事项;本级领导人对机关部门或下属单位所作的重要批示、指示;本地区、本机关的重要会议:本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重大活动,重要的外事活动和出访等.3.其他工作和活动。包括:本级机关的主要工作和主要工作成就,例如在工农业生产方面、城市建设方面、财政贸易方面、文教卫生方面取得的重大成绩,以及科学技术的重大发明创造等;本级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发生的重大失误以及上级的批评和本级对失误所采取的措施、办法等。 大事记主体的写法:每事一条,每条一记。 写法要求如下: (1)准确无误。 (2)择大事而摘其要。 有大事则记,无大事则不记,不必勉强凑数,遗笑后人。 |